俗話說「家醜不可外揚」,但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,家中年長者眾,長照悲歌、社會新聞不斷上演,相關照顧不應只是一個人的事。單身的林小姐照顧中風父親超過20年,弟弟雖承諾提供俸養費與終身住處,但父親一過世後隨即打算賣房,林小姐因沒有事前明確約定、照顧協議等,完全沒有保障。
專家建議,家庭成員應至少半年一次家庭照顧協議,別因擔心協議過程中產生衝突而消極;而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也推出「家庭照顧協議」線上指引工具,避免家庭成員因照顧衝突毀了愛。
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,上述個案並不罕見,每個家庭都應定期舉行家庭照顧會議,凝聚家庭成員對於照顧長者的共識,別害怕討論過程的衝突,以避免發生時措手不及,或讓某一位家庭成員變為「受害者」,長期承擔照顧角色,無論經濟、身心都是耗損,卻不見得被家人體諒與支持。
陳景寧說,「家庭照顧協議」線上指引工具如教育程式般,包含「四評、六要、三不」原則,民眾必須先完成「有邀集家人談照顧的動機」、「了解被照顧者的失能狀況」、「家庭照顧計畫有改變的必要」、「至少有一位以上的家人願意共同討論」等四項自我評估才能使用。
而在填寫時,分為「需求盤點、資源盤點、資產盤點、家庭會議、形成文件、檢視調整」六步驟,協助民眾形成家庭照顧安排與後續管理機制;在家庭會議建議書方面,目前預設一年三次、一次長度為90分鐘,因為時間越長越容易衝突與失焦,並遵循不插嘴、不翻舊帳、不求公平三要素,協議決定後成員並簽名確認。
陳景寧說,此工具雖是線上單據,提供家庭成員協助會議的推進、試算與演練,對後續法律效力上可能有限,但其願景為提供家庭支持團體風險管理、社會改造,讓每個家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機會,瞭解彼此的期待與付出能力,拉近落差、凝聚共識。
家總理事長郭慈安表示,少子化、高齡化結果加上小家庭,高齡長者人數變多,使照顧需求殷切、老有所終;近年家總合作層面加入醫療、社工、法律界,如法扶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加入討論制度,期落實未來長照、老人獨居時,對緊急事故處理,民法關係建立等推動,保障照顧者與被照顧者。
近年家總合作層面加入醫療、社工、法律界,法扶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加入討論制度,期落實未來長照、老人獨居時,對緊急事故處理,民法關係建立等推動,保障照顧者與被照顧者。記者簡浩正/攝影
推出「家庭照顧協議」線上指引工具,包含「四評、六要、三不」原則,協議決定後成員並簽名確認,避免因照顧衝突毀了愛。記者簡浩正/攝影
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,每個家庭都應定期舉行家庭照顧會議,凝聚家庭成員對於照顧長者的共識,避免照顧者在經濟、身心上的耗損,卻不見得被家人體諒與支持。記者簡浩正/攝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