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長照~老有所終
我70歲,家母(95歲,領有身障手册)經由醫師確診有帕金森(10年以上)、左腎腫瘤、心臟衰竭、失智等病症,與同領有身障手册大弟(67歲)同住,我們是名符其實的「三老家庭」,其他姊妹曾早在10年前就建議請外勞照顧,我一直是他們主要照顧者,而他們卻非常排斥請外勞進入家中服務,其原因很多,諸如:經濟考量、語言風俗習慣差異、親情無替代性……等等因素,因此遲遲沒有任用外勞(已多次申請都無執行),我已婚(社工師)兒女皆成婚、獨立與先生住台北,照顧娘家多年,在此期間台北、桃園二地奔波無法安心工作、上班。
家母使用長照四包錢,已於7月已邁入第4年(106年7月18日開始),當初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時,評估是4級,當年家母健康狀況尚可,在照服員陪伴、協助備餐、用餐等專業服務下渡過了2年平靜、悠閒的居家歲月,但自從108年5月底家母因為血尿住進桃園醫院動了膀胱清除手術(半身麻醉)後,健康狀況就如山崩地裂般的毀壞,出院後無法自己行走、進食、如廁……長照使用前二年隨著家母逐漸老邁,評估也由4級逐步晉升至目前的7級,照服員的照顧時間增加,專業服務亦更深入,雖然家屬的照顧時間、精力也更形吃重,但重要的是:若沒有長照全方位的協助、輔導家屬照顧家母的知能,肯定無法持續至今,目前家母使用長照四包錢規劃如下:
1. 「照顧及專業服務」週一至週五09:00~13:20。
2. 「交通接送服務」看病、探訪親友。
3. 「輔具服務」補助購買輪椅、氣墊床。
4. 「喘息服務」週末、節慶時使用
其中尤以專業照服員(李小姐從開始服務至今),分擔、協助家屬日常部份照顧工作功至厥偉;所以家母的照顧至今不須請外勞全天候服務;減輕其他家人壓力;可正常生活、工作、休閒。
回顧照顧家母的心路歷程,欣慰選擇長照,提昇照顧品質有下列幾項優點:
1.經濟負擔輕(一般戶每月自負額4,000元~6,000元)。
2.照顧人力(照顧機構、照服員)安定、可信賴,與家母溝通無礙(就像自家人一般)。
3.未請外勞必須由家人分擔照顧責任(間接促進家人間之親情互動),家母至今親情滿滿,心情愉悅。
4.舍弟因家母居家照顧,順理成章可分擔照顧工作(家母時常向他撒嬌),被照顧者對親情之渴望是無法被取代;舍弟亦從照顧中獲得親情及成長更是意外收穫。
在台灣高齡化的社會如浪潮般席捲而來,老年照顧問題幾乎是目前家家面臨無法逃避的課題,「在地老化」、「家人陪伴」是老人家心中最渴望的「善終」,還好有「長照」,有「長照」真好!